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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宁社区工作者实务考点:社会救助的内容

济宁中公教育 2021-12-01 15:06:33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一、社会救助的内容

(一)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人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其目的是促使救助对象家庭成员的人均收人达到当地低保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是由政府提供的一种收人补充性救助制度。

(二)特困人员供养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原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救助内容是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

供养的形式分为在家分散供养和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励其在家分散供养;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三)受灾人员救助

受灾人员救助的对象是遇到突发性的自然灾害致使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社会成员。救助的目的是帮助救助对象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并逐步恢复和提高其生产、生活能力。受灾人员救助内容主要包括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设备、临时住所、医疗防疫支持等。

(四)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的目的是帮助贫困人群获得医疗卫生服务、改善健康状况。医疗救助的形式:一是资助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给予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直接的医疗费用补助;三是对需要急救但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

(五)教育救助

教育救助的目的是保障贫困家庭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教育救助的内容包括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也包括发放学习用品、校服,提供免费的午餐,等等。在教育救助中,注意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

(六)住房救助

住房救助的目的是满足服务对象的住房需要。救助的对象是符合规定标准的有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

(七)就业救助

就业救助的对象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目的是实现其就业。方法是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岗位安置等。

(八)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紧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临时救助的方式包括发放救助金、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对于流浪街头的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首先要了解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再去了解服务对象的心理、家庭和行为状况。

1.救急难

坚持将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作为服务的第一要义,为服务对象提供最直接、最有效、最及时的物质帮助,保全生命,保障基本生活。

2.兜底线

社会救助是最后一道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社会保障制度要给予救助对象最后的帮助,守住基本民生保障的底线。

3.保基本

社会救助保障救助对象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并且要不断提升科学化、人性化的救助水平。

4.促发展

社会救助不仅仅是提供物质救助,还应该激发救助对象改变的内在动力,促使救助对象实现自我的发展,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发展型社会工作理念

发展型社会工作理念是将发展注入社会工作的价值之中,在社会工作干预方式上更侧重于增强贫困社区自身的自我发展上,运用多种手段满足贫困人口多方面的需要,特别是增加有潜能的贫困人口经济参与的机会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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