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青岛市南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简章(3人)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力量,更好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为市南区法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南区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热爱司法所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和沟通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五)具有履行招录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其他按照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需经过报名和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8日—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比例人数,延长1天报名时间至7月30日。
2.报名地点
青岛海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从业资格证书;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2)1份。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核全过程。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等凭证参加笔试。笔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观题,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等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所称“司法协理员”,是指由区(市)司法行政部门统一使用和管理,从事履行辅助性司法行政工作职责的编外聘用制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协助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3.协助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协助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5.协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协助参与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7.协助开展其他工作。
(二)待遇保障
拟招聘人员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制,与青岛海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司法协理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总体报酬参照现有司法协理员工资待遇。试用期内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1.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笔试、面试及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登陆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www.qdsn.gov.cn)、青岛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查询。
咨询电话:66773756-802 于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市南区司法局
2025年7月25日
原标题:市南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dsn.gov.cn/zwgk_8/ywdt_8/tzgg_8/202507/t20250725_99110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