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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面名单已出!2025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简章》要求,笔试结束后对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审查时间地点

  集中审查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递补审查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审查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共青团路与机电一路交汇处济宁职业技术学院7号教学楼(西门南侧)2楼。

  面试资格集中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校园;资格审查时仅允许考生本人进入校园,陪同人员不得入内。

  (二)审查内容

  1.各招聘岗位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签名、按压手印的《2025年济宁市市属高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和《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岗位)。

  (5)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学历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学历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7月31日以前)和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9月30日以前)的书面承诺;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9月30日以前)的书面承诺。

  2.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7)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以上人员确有困难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材料的,需出具在体检之前提供相关材料的书面承诺。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或研究生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已明确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的,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10)参照《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其他条件要求报考教学9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C1及以上等级西班牙语水平证书(DELE)或法语水平证书(DALF)。

  (1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请按照《资格审查材料目录》(附件5)所列顺序排列。

  (2)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在有效期内,且出具时间不超过6个月。面试资格审查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上述材料中,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证明材料均须招聘单位存留。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5)招考期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四、其他问题

  (1)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

  (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资格审查,相关人员应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其他未尽事宜按《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537-2299586

  附件: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2.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

  4.同意报考证明信

  5.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6.留学经历所需提供材料清单说明

  7.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16日

原标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nzyjsxy.cn/zzb/info/1002/30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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