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教师招聘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2021年济宁教师招聘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参照2020年)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受疫情等政策影响,不能按期取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对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应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