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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教师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济宁中公教育 2021-02-04 14:34:04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1年济宁教师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参照2020年)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毕业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的2020年毕业生。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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