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注会《经济法》易错易混知识点:抵押权VS质权
抵押权VS质权
简介
抵押权与质权同属担保物权的范畴,在学习的过程中容易被初学者划等号,然而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学习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去区分呢,一起去看看吧。
辨析
抵押权与质权属于物权,并且都属于担保物权。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动产、不动产均可抵押),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简称为质权。
总结
区别 | 抵押权 | 质权 |
权利客体 (担保物) |
动产(车、设备等) 不动产(房屋、土地使用权等) |
动产(车、设备等) 权利(有价证券、应收账款等) |
权利设立 | 动产(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 |
动产(交付时设立) 权利(部分有价证券交付时设立、其他登记时设立) |
转移占有 | 无需转移占有 | 需转移占有 |
效力是否及于从物 | 看从物是否归属于主物所有人所有 (属于,是;不属于,否) |
看从物是否一并交付于质权人 (交付,是;未交付,否) |
效力是否及于孳息 | 看孳息产生自扣押前,还是扣押后 (扣押前产生,否;扣押后产生,是) |
是 |
法律关系 | 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 | 出质人、质权人、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