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济法渊源
济宁会计信息网为考生提供会计招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获取更多济宁会计考试信息请关注济宁中公教育官网或致电咨询热线:0537-2331255 |
|||
备考咨询加QQ群 | 济宁中公各县区联系方式 |
经济法渊源
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 具备最高法律效力 |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 效力仅次于宪法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制定 | |
地方性法规 | 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 |
部门规章 |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 |
地方政府规章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 |
民族自治条例 |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 |
国际条约、协定 | 国际条约、协定在我国生效后,对我国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
提示注意: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法规>规章。
记忆技巧:法律及地方法规是由各级人大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是由政府条线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济宁会计取证信息欢迎关注济宁会计取证考试网
或关注济宁中公教育微信公众号(jnzgjy),及时掌握考试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