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
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高级岗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
(一)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递补审查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面试资格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二)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北路32号任城疾控大楼11楼1108室。
(三)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审查。
2、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如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于6月30日下午5点前将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rcwjrs@163.com,邮件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命名,并拨打电话0537-6768632进行确认。
(四)审查内容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笔试准考证》(原件留存,准考证应留有备份并妥善保管以备后期面试使用)。
2、《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原件留存)。
3、《应聘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原件留存,本人签字按手印)。
4、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纸面上)。
5、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背面注明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单位及职位)。
6、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6月3日之前取得)。
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原件留存)。
8、要求“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专业须为××专业”的岗位,须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存原件)。
9、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2,留存原件);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出具并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10、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11、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论文,《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证明中应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12、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6月。
1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对于2025年应届生暂未取得规培证的,可先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规培证明,规培证明应由规培单位开具,规培证明中应写明规培单位、规培时间、规培专业,证明须加盖规培单位公章,并做出按期取得相关证书的承诺。
14、请应聘人员自备档案袋,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装入档案袋,资格审查单位留存。
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微信扫码支付)。
四、其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专栏”发布的公告信息。其他未尽事宜按《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执行。
附件1 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7日
原标题: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encheng.gov.cn/art/2025/6/27/art_38063_2814982.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