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公务员招录公告职位表发布(5517人)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重庆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规定,重庆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
2.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
3. 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区县辖区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除本区县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对于非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4.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其报名对象是:我市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本科生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研究生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我市招募派遣(含团中央或其他省市派遣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入伍地、退伍地或户籍地为重庆市辖区的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另外,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3年且历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本区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
5.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要如实填报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重庆市2025年度公务员招考职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请考生查阅《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5年适用)》(附件2)。有关报考政策和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请参阅《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5年2月12日上午9:00至2月18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职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报考者如对招考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和其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拨打职位表中招录单位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为方便报考者了解各职位的报名情况,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5年2月13日至2月16日,每天上午11:00左右,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栏”,公布各职位报名相关数据。其他时间不再公布每日报名数据,待缴费结束后再公布最终报名数据。
为防止报考者在临近报名结束时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报考者审慎把握报名时间。
2.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招录区县、市级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考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5年2月20日上午9: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者,应根据报考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重新报名。
报考者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的,各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将不予资格初审。
3. 网上缴费。报考者须在2025年2月22日上午9: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确认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者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可按照《报考指南》中的“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手续”要求,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
4. 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5. 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3月10日上午9:00至3月15日上午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6. 笔试开考和指标调整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原则上应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减少指标或取消招考指标。其中,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职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笔试开考比例可降低至3︰1。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未达到规定比例且报名人数多于或等于招考指标的,可以不减少指标开考;报名人数少于招考指标的,减少指标至报名人数。
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申论试卷分为“申论1”、“申论2”和“申论3”。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3”;乡镇机关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2”;其他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1”。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的,还需参加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6。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 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具体安排为:
2025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2025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公安类专业科目
上午9:00—10:00法律基础知识
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职位,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5年4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根据体能测评、面试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选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2025年4月18日至25日期间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 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表》(附件7);
2. 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8);
3.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递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以及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将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2025年4月19日至25日期间进行,具体由招录机关会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结束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面试比例要求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至27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市审计局、市政府外办有关职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在2025年4月19日至24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考试大纲分别见附件9、附件10。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日内公布。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公安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法律基础知识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50%。
招录机关原则上应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应在考试结束后1日内公布。公布方式可通过公告形式在面试考场或招录机关办公地点公布,同时在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进行发布。
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2025年4月28日至30日期间进行。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考职位规定的考察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根据职位需要,招录机关可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公安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其他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部分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的招录机关,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在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上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单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审批与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机关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
为方便报考者了解报考详细政策要求、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考务安排等事宜,报考者可查阅《报考指南》。《报考指南》未涉及的有关问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3895924、(023)6389591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023)86868838。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2025年度公务员招考职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5年适用).xls
3.附件3: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4.附件4:重庆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docx
5.附件5:重庆市2025年度公安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6.附件6:重庆市2025年度法院系统、检察机关招录工作人员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x
7.附件7: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表.docx
8.附件8: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9.附件9:重庆市审计局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docx
10.附件10:重庆市政府外办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docx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25年2月
原标题:重庆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lsbj.cq.gov.cn/ztzl/zqs2020ndkslygwyzl/gwyks2025/202502/t20250211_14290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