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面试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集中审查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替补审查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二)审查地点
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邹城市太平东路2066号)736室。
(三)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面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交如下材料:
(1)《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
※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上述材料应留有备份并妥善保管,以备后期使用;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4)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证书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7月10日之前);
(5)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本人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留存原件);在职人员应聘的,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留存原件);
※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加盖所在县市区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7)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须同时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留存原件);
(8)要求普通话等级的岗位,须同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9)要求“以研究生报考,本科须为所列专业”的岗位,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近期1寸免冠标准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11)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审查。
2、请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如放弃资格审查,请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12点前将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1)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zcrsjtpk@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521287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放弃声明+姓名+报考岗位”。
二、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缴纳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
三、递补
经审查不具备岗位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因取消资格或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中达到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对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岗位面试人员仍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不再递补。
递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务必保持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更换的,请及时联系变更。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咨询电话:0537-5212876
附件1: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oucheng.gov.cn/art/2024/8/12/art_103828_2835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