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辅道路交通协管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邹城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邹城市;
3、城镇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能够熟悉操作计算机,掌握计算机基本技能;
5、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二)招聘范围
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特困群体救助(47、57)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4.因顶岗、替岗、吃空饷等各类原因违规上岗被清退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时间、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8小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采取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的方式,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或用工协议)。试用期1个月,协议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三、道路交通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办理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事故处理工作。
四、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二孩妈妈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4、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提供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相关证明;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
7、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及有关证明到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楼(邹城市凤凰山路789号)报名,填写《邹城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到户口所在地镇街为民服务中心确认符合条件后,交警大队办理聘任手续。联系电话:0537-5585187。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4月30日。
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23日
原标题: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辅道路交通协管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encius.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231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