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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1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2021年7月18日上午7:00

二、集合地点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东三路111号)门口集合。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参加体检须配戴口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并出具健康码。

2. 体检人员需准备体检费现金400元(多退少补),体检时直接交付体检医院。

3.在集合地点点名、收缴通讯工具(自觉关闭)、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不能参加体检),到达体检医院后先进行分组,然后由引领员引领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自觉遵守纪律。

4.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5.体检执行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9.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体检表需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11.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2.高风险地区人员按照东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执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径中风险地区的来我市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从入(返)我市第1天算起〕,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进行1次血清抗体检测。有中风险地区的地级市(非中风险地区)和存在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入(返)我市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达我市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检测。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人力资源部

2021年7月16日

原标题:2021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dyedz.gov.cn/art/2021/7/16/art_39860_10294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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