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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公开招聘护理等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按照《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2021年公开招聘护理等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经研究,2021年公开招聘护理等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定于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举行、面试定于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

(一)领取人员范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详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8︰30—17︰30。

(三)领取地点: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5号楼(职业病楼)4楼会议室(济宁市任城区济戴路1号)。

(四)领取准考证应携带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替他人代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特别注意:请在领取准考证时主动报出报名序号

二、笔试

(一)笔试人员范围:符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

(三)笔试地点: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西校区)(济宁市任城区济戴路8号)。

(四)笔试应携带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

各岗位具体笔试时间、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范围:符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入围面试范围人员。

(二)面试时间:2021年5月31日。

(三)面试地点: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济宁市任城区济戴路1号)。

(四)面试应携带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

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医院领取准考证、进入考试考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5月27日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二)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考生车辆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打车、安排亲友接送前往考场。考场周边停车资源缺乏,接送考生车辆务必做到即停即走,服从现场交警指挥,不得违规停放。

五、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37-3165684、3165683

(二)医院官网:www.sdsdzyy.cn

附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2021年5月27日

原标题: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2021年公开招聘护理等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sdzyy.cn/html/2021/yiyuangonggao_0527/2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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