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补充说明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现对报名中考生咨询较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获取护理资格证问题补充如下:
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不再统一要求必须已具有护理资格证原件,但有关考生在报考时须在备注中注明: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护理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未承诺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2021年5月9日
原标题: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补充说明
文章来源:http://www.jnhn.gov.cn/art/2021/5/9/art_23984_2710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