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首页 > 教师资格 > 招考信息 > 面试公告 >

关于济宁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有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济宁教育局 2021-04-30 19:08:24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尊敬的考生朋友:

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今年教师资格面试且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参加面试时,将继续按照济宁市教育局原面试有关程序要求执行,不使用全国面试测评系统。如您参加此类别面试,届时请按所报专业自备两本全新、版本一致、内容无划痕的教材,面试当天交于考点工作人员,由担任面试的考官现场出题。

新增的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初中(日语、俄语、心理健康、特殊教育)、高中(日语、俄语、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将聘请专业人员按国家规定要求命题,面试当天由您现场抽签,随后启封相应试题。

特此提示。

祝愿朋友您面试顺利,期待您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4月30日

原标题:关于济宁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有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http://jnjy.jining.gov.cn/art/2021/4/30/art_59666_2704915.html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备考公开课
山东公职类备考公开课
点击查看

教师资格<

招考信息

考试公告 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面试公告 资格认定公告 考试动态 信息汇总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