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教育、卫生类)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
根据《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规定,为做好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教育、卫生类)网上初审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30-12:0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济宁市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D3栋303室。
二、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供材料
1、《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其他不能提供报到证原件的,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8、教育类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8日(下午14:00开始)
地点:济宁市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D3栋。
面试人员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场,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自动弃权。
四、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五、面试程序
1、入场。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面试地点签到并上交所有通讯工具,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证件。迟到超过10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不得入场。
2、抽签。工作人员宣读考生守则后,考生按规定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安静候考。
3、考试。工作人员按顺序引领考生依次进入面试室,面试人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面试10分钟)进行思考及答题。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考生到休息室等候。
4、评分。考生回答完全部试题后,评委根据其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评分,确定成绩。
5、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工作结束后由主评委统一向考生宣布成绩。面试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hn.gov.cn/)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1、考生请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材料准备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审查与网上初审不一致的,按现场审查结果为准。
2、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人员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的考生,请提前告知。来我区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以及持非绿码或身体不适的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及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面试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面试。凡违反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教育咨询电话:0537-3255628
卫生咨询电话:0537-3255630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2021年4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教育、卫生类)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jnhn.gov.cn/art/2021/4/24/art_23984_2710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