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教育局关于2021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选岗及笔试工作的通知
为顺利开展2021届济宁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和济宁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将笔试和选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与济宁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定向济宁市就业的2021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并被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不参加选岗,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参加当年选岗。
二、条件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培养期满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3.其它有关要求。
三、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njy.jin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选择“公费师范生”岗位。
四、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省属公费师范生笔试无需网上缴费。
考生需在2021年5月19日9:00—5月2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六、成绩确定
定向济宁就业的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加分”两部分组成。
在校综合表现包括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情况、获得奖学金情况、省级优秀毕业生三个方面。在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获得国家级奖学金加6分、省级奖学金加4分;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加4分。
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在校综合表现加分之和。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大学期间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大学期间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总成绩相同的,按教育学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在校综合表现加分材料可在笔试考试结束后上交给工作人员,上交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综合成绩确定后及时在济宁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七、选岗方式
在同学段同学科内,按照公费师范毕业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参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由相关县(市、区)按政策负责落实岗位。
公费师范毕业生无故不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机会的,视为违约,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其已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办理相应手续。
八、签订协议
选岗结束后,公费师范毕业生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协议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签订协议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本地就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考察、体检。
九、组织领导
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济宁市政府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纪委监委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在选岗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执行,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我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平稳进行。
联系电话:0537—2319235 0537—2326527
济宁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
原标题:济宁市教育局关于2021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选岗及笔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njy.jining.gov.cn/art/2021/4/23/art_14566_2704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