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教师招聘职位表(500人)
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09:00---4月28日16:00,笔试时间待定,为方便考生更好的备考,济宁教师考试网特地整理了茌平区教师招聘的职位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4月25日之前取得。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茌平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要求:“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其他条件”栏注明“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区教体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茌平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聊城市随军未就业家属,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点击查看详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