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三支一扶公基备考法律知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
2020年4月,腾讯公司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广告费为由请求查封、冻结该公司1624万余元财产。6月30日,老干妈公司发布声明,称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并已向贵阳警方报案。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便获取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利。2021年2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那么究竟什么是合同诈骗罪?此罪和诈骗罪又有什么区别呢?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都属于诈骗罪的范畴,只是为了便于区别其他特别形式的诈骗犯罪,才将原诈骗罪称之为一般诈骗罪。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合同诈骗罪从属于一般诈骗罪。两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如行为人都以骗取对方财物为目的,客观方面都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等。尽管如此,两罪毕竟属于不同性质的犯罪,具有以下明显区别:
1.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只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而在犯罪的归类上属于侵犯财产犯罪。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而且更主要的是侵犯了国家的合同监管制度,是性质相对更为严重的一种犯罪,因而在犯罪归类上划入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依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必须与合同有关,即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则没有这种特殊限制,无论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在什么事情上,行为人只要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骗取了对方财物,即可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不同。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而合同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