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初试、面试、资格审查、笔试公告
按照《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要求,现将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初试、面试、资格审查和笔试招聘流程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
(一)时间、地点
时间:4月10日(星期六)
地点: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济宁市北郊九米堌堆,原济宁市传染病医院)西院行政办公区,详见初试通知书。
※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打印《初试通知书》,如有变动,初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初试通知书》为准。
(二)参加人员
招聘岗位的缴费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0:1的,报考该招聘岗位的考生应参加初试。需参加初试的岗位为“会计”岗位。
(三)初试形式
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应聘岗位需具备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答辩时间为9分钟。
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初试成绩10:1(面试人数:计划招聘数)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有与第10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初试考场
考场设置候考室、面试室、休息室。
(五)初试程序
1.入场。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初试地点,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到达候考室后,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通知书》在签到席签到,上交通讯工具,工作人员核对初试人员身份。
2.抽签。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顺序号,并在《考生考试抽签顺序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面试。考生按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
4.评分。根据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考官平均分作为面试最终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5.公布成绩。初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初试人员宣布。
6.所有程序结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二、面试
(一)时间、地点
时间:4月12日-4月13日
地点: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济宁市任城区济戴路1号)4号楼,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如有变动,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参加人员
通过初审、初试的考生。
(三)面试形式
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应聘岗位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学科专业知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9分钟。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3:1(笔试人数:计划招聘数)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考场
考场设置候考室、面试室、休息室。
(五)面试考官
面试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次的面试工作;考官组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
(六)面试程序
1.入场。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到达候考室后,凭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初试通过的考生提供《初试通知书》)在签到席签到,上交通讯工具,工作人员核对面试人员身份。
2.抽签。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并在《考生面试抽签顺序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面试。考生按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
4.评分。根据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考官平均分作为面试最终分数(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5.公布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6.所有程序结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三、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人力资源部(济宁市北郊九米堌堆,原济宁市传染病医院西院办公区)
(二)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二代身份证;
2.《面试通知书》;
3.《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5.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
6.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自专科以来实际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均须提交);
7.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8.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社保信息等能证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材料;
9.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10.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1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2.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笔试
(一)时间、地点
时间:4月21日(星期三)
地点: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济宁市任城区济戴路1号)4号楼,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有变动,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参加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三)笔试形式
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组织领导
在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党委统一领导下,医院人力资源部牵头成立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及管理服务工作。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全过程录音录像。在招聘过程中,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事项
(一)初试、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市卫健委、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初试、面试、资格审查、笔试的,责任自负。
济宁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jining.gov.cn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网站:http://www.jngwylzx.com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若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三)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济,如确需出行,请考生提前与济宁市疾控中心联系,了解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四)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入场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健康信息,出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请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排队有序入场。
(五)请自觉遵守山东省及济宁市关于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不得谎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违反规定的,将视情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济宁市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通告等为准。济宁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2655350。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2021年4月6日
原标题:2021年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初试、面试、资格审查、笔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jw.jining.gov.cn/art/2021/4/6/art_71153_2705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