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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泰安中心医院面向援鄂编外医务人员定向招聘简章(2人)

泰安中心医院 2021-03-30 14:38:5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援鄂编外医务人员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纳入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控制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为本单位2020年派出的援鄂编外医务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9:00—3月31日16:00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至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组成面谈工作小组,进行面谈。面谈内容由面谈小组随机提问并量化打分。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援鄂期间的政治思想情况、工作业绩等方面。

四、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简章》由泰安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泰安市中心医院

2021年3月30日

原标题:泰安市中心医院面向援鄂编外医务人员定向公开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taishanyy.com/rczp/info_253.aspx?itemid=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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