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优才计划”职位表(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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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在职人员报考的,限“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5.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限高校毕业生”岗位,面向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2.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需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12月10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3.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