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太白湖新区)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公告》规定,将对太白湖新区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3日
工作时间:上午9:3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奥体路17号新城发展大厦A座四楼1区智能化档案室。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
3、国家承认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如果已经取得就业推荐表的,就业推荐表上能体现学历、学位、专业等信息,在资格审核时可以提供就业推荐表,不再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证明,如没有就业推荐表,则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证明,加盖公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
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三、其他要求
1、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审查委托他人代为递交审查材料的,须向审查单位提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2、参加资格审核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材料准备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
4、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5、面谈、面试等环节有关事项见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通知。
咨询电话:
附件1: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附件2: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专业证明
附件3:资格审查委托书
济宁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9日
原标题: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太白湖新区)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文章来源:http://bhdjq.jining.gov.cn/art/2019/11/29/art_8650_2372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