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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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 | ||
招聘简章 | 2020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8人 | |
职位表 | 2020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职位表 | |
报名入口 | 2020济宁职位技术学院报名入口 | |
报名时间 |
2020年11月25日9:00-11月26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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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内容 |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 |
笔试时间 | 11月29日 |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5.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限高校毕业生”岗位,面向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2.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1月25日为截止日期。
3.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需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11月25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