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第二批“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20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规定,将对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1 日(周五)9:30-12:00 13:30-15:30
地点:济宁市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D3栋人才联盟311室。
二、需要提供材料
1、《2020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第二批“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报到证原件的,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毕业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承诺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考生本人请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材料准备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审查与网上初审不一致的,按现场审查结果为准。
2、请各位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出示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来济宁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或者有发热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及面试。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和个人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无论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请及时关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相关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以《2020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
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2020年8月17日
原标题:2020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第二批“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jnhn.gov.cn/art/2020/8/17/art_23981_2611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