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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市属卫生类事业单位报名条件是什么?

济宁中公教育 2020-06-04 18:45:54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0济宁市属卫生类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1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69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6月14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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