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宁兖州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12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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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现面向全区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
一、岗位数量
村党组织书记岗位12个。
二、报名范围
面向区直、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退役军人、退休干部和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中优秀党员,包括在外流动愿意返乡创业或任职的优秀党员。区派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成员、已选派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在编在职干部,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也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任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三好三强”标准,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愿意到农村工作,热心为农村和群众服务;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1964年5月21日之后出生)以下,退休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4、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和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熟悉农业农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以上要求的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21日。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选任:(1)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3)侵占挪用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被查处的;(4)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被有关部门查处的;(5)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较差,不敢担当甚至阻挠影响疫情防控的;(6)具有其他不得、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各种情形的。
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本部门单位在职干部及退休干部的报名工作;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本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本辖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其他在村工作人才等的报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报名,填写《兖州区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A》(附件1);其他人员报名,填写《兖州区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B》(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一并提交审核。区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17:00。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党组织、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深入考察分析研判,经集体研究后,形成单位推荐意见,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兖州区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1、2)、《兖州区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附件3)报区委组织部(行政办公中心723室)。
(三)资格联审
按照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区镇联审的要求,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对不符合村党组织书记公开选任和任职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综合比选
对资格联审通过人员,区委组织部将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计划决策、政策理论、口头表达等能力。
(五)联合考察
区委组织部会同镇(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确保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区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比选和联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
(六)组织体检
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综合比选情况予以递补。
(七)公示任命
对拟任职人选,在其原单位和拟任职村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正式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五、人员管理及政策待遇
公开选任到村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由区委组织部直接管理,日常管理工作以镇(街道)党(工)委为主,与所在镇(街道)村党组织书记同等对待、同样管理、同样考核。公开选任到村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组织关系要转至任职村,吃住在村,对不适应农村工作或者工作不力、群众反映较大的,第一时间作出调整。
在政策待遇方面:1、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通过选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1)任职周期一般为3年,与原单位工作全脱钩,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2)根据镇(街道)对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考核情况,享受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3)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工作实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可优先提拔一个职务层次,在职务职级并行等有关政策内,符合晋职晋级条件的,可优先晋升上一级职级;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身份干部,可优先调任公务员。任职工作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记入干部人事档案;(4)期满考核合格、需要继续留任的,在尊重本人意愿基础上,可继续留村任职。2、对退休干部通过选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1)保留原待遇不变;(2)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3、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人员通过选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享受兖州区村党组织书记相关政策待遇。对于上述人员,因集中换届或工作不力等原因被调整的,所享受政策待遇即行终止。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任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区委组织部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监督举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任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选任工作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持本人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对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任的,责任自负。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1日
原标题:兖州区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dyzdj.gov.cn/tzgg/161.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