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枣庄滕州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25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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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组字〔2019〕32 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印发<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枣组发〔2020〕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40-45周岁(含40周岁)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的(1980年5月13日以后出生),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为2020年5月13日前取得的滕州市户籍。
(五)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2019年5月13日前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愿意到农村艰苦地区工作。
(七)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其他条件。
(八)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13日。
(九)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滕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黑涉恶涉“村霸”人员,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0年滕州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2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应在简章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时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3日11:00—5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函〔2019〕2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5月17日(9:00-11:30;14: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见《2020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应聘须知》,逾期视为放弃享受减免政策。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经报名人员同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限一次。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应聘须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为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政策、时事政治、农村基层党建等内容。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受当前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体现岗位特点,委托第三方命题,考官异地聘请;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考官当场评判,以百分制计分综合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成绩还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业)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村工作不少于5年(从任命村党组织书记时间算起),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合同》。任职期间,晋职晋级的,仍需在村工作至期满。五年期满后,在征求个人意愿基础上,提倡继续在村工作。日常管理由相关镇街党(工)委具体负责,与村党组织书记同等对待、同等管理。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期间,享受发展村集体经济增量奖和保持奖。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附:
1.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岗位汇总表
2.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应聘须知
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滕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
原标题:2020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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