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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枣庄市中区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10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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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组字〔2019〕32 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印发<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枣组发〔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0年市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2019年5月13日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愿意到农村艰苦地区工作。

(五)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其他条件。

(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七)40 周岁以下的(1979年5月13日以后出生),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40-45周岁(含40周岁)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八)招聘岗位明确有户籍要求的,需在2020年5月13日前取得市中区户籍。

(九)招聘岗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13日。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黑涉恶涉“村霸”人员,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0年市中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1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部分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合并招聘,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简章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清晰的证件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3日11:00—5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5月18日上午11: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或进行确认。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进行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减免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具体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将通过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要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因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2020年市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政策、时事政治、农村基层党建等内容。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按岗位类别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内容体现岗位特点,委托第三方命题,考官异地聘请,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复检、考察或体检、复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村工作不少于5年(从任命村党组织书记时间算起),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合同》。任职期间,晋职晋级的,仍需在村工作至期满。五年期满后,在征求个人意愿基础上,提倡继续在村工作。日常管理由镇街党(工)委具体负责,与村党组织书记同等对待、同等管理。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期间,享受发展村集体经济增量奖和保持奖。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图书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

1:2020年市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岗位汇总表.xlsx

2:2020年市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应聘须知.doc

中共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市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原标题: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简章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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